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招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招募公告
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CR20CAZG-法律合规中心-FLZX-2026-001
1.招标依据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现就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募。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一览表》。
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3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
2.4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票据或其他支付方式付款,经双方友好协商,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如需贴现,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5合作模式:
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暂定期1年,本次法律顾问招募合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日。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8)《评标委员会和评定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合规守信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相关业务。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内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核心成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4. 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执业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无与执业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招标期内,未处于停业、暂停执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司法行政部门限制执业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诉讼及仲裁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4.2 服务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专业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所需的律师团队实力与执业经验。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核心成员需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领域涵盖民商事、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等领域,具备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经验。
2. 律师资质要求:投入本项目的核心律师,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证年度考核合格、执业证在有效期内;担任本项目主办律师的,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其他律师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3. 投标人需建立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属服务律师对接本项目,负责服务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及问题处理。
4.3 财务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税率为6%的法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无重大财务风险。
3.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倒推)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需清晰完整、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若存在财务报表缺失或审计意见异常,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4.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备较强的服务风险承担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能够承担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执业过错造成的损失。
2.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及具体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机制、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执业责任保险投保等内容,确保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4.5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倒推)为大型国有企业或类似规模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业绩材料需包含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需在规定期限内)、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合同内容需清晰地体现服务事项类型、服务规模、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若业绩材料不完整、无法核实真实性,将视为无效业绩。
4.6 其他要求及废标情形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后审及投标过程中,若存在以下禁止行为之一,将被视为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可从其他候选中标人中选定中标人,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附属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参与投标的;
2. 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处于停业整顿期间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暂停/取消期限未届满的;
4. 财产被依法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破产清算等丧失履约能力状态的;
5. 缺乏有效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书等)及相关支撑资料,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6. 不同投标单位由同一人或同一机构编制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嫌疑的;
7. 列入最新“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8.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承诺,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本资格审查及要求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需仔细研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有要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以铁建云链公示时间为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5.3 本次招标不分标。
5.4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联系人:王越,(同微信)。
解读建议
本项目为服务招标公告,建议投标人重点自查相关资质、专职人员配置与应急预案。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限制,须在规定时间前于平台完成报名,并核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务必预留物流时间、避免压线。投标保证金门槛虽不高,仍建议提前确认资金渠道与保函办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