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新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EE-JJGLB-WNCZ-2026-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单位为长春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资金来自绿园区区财政。招标人为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新污水处理厂所需污泥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①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核实);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注:①财务报表须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如资信证明相关内容未体现出具银行账户为基本账户,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包含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 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自身承揽与所投废污泥处置服务相关的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所投包内容)及本合同相关发票(发票要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明细),且两者各不少于 1 份。


(4)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无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应完成招标人第三方合规资料,《第三方合规申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时至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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