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区域成品油运输(第五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区域成品油运输(第五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区域成品油运输(第五次)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所辖云南区域各服务区加油站,包含但不限于昆楚高速勤丰站、墨临高速碧溪站、那洛站、镇沅站。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成品油运输服务单位选定,主要负责云南区域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配送服务。
成品油配送一览表(暂估)
|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发油油库 | 运距(公里) | 暂估数量(吨) | 备注 |
| 1 | 勤丰南北站 | 长坡 | 80 | 41000 | |
| 2 | 碧溪北站 | 长坡 | 252 | 3800 | |
| 3 | 碧溪南站 | 长坡 | 300 | 1800 | |
| 4 | 镇沅北站 | 长坡 | 352 | 1100 | |
| 5 | 镇沅南站 | 长坡 | 366 | 2400 | |
| 6 | 那洛北站 | 长坡 | 304 | 1100 | |
| 7 | 那洛南站 | 长坡 | 349 | 1800 |
2.3 包件划分
本共划分为共1个包件,包件名称:云南区域成品油运输;包件号:CPYYS01。
2.4 服务期限
2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2.5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的油库或其他提货地点。
2.6 承运车辆要求
具有承运车辆包括汽油车10辆、柴油车5辆,总计15辆,负责承运柴、汽油车辆至少应为4桥车辆(≧18吨),产权为投标人自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齐全(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和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资质。
3.2 财务要求
2022年-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
注:投标人须提供内(2022年、2023年、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成品油配送服务业绩。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运输合同复印件;若运输合同无法证明合同金额的,还可提供运输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结算单,累计金额符合要求均认可;证明材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无法体现关键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其他要求
(1)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体检测报告、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等资质证照;必须安装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GPS(或北斗等全球定位系统)、电子铅封、视频监控等设备;参运车辆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满足招标人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要;必须符合招标人制定的车辆准入及检查标准;必须为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挂靠车辆;
注:承运车辆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②车辆道路运输证、③罐体检测报告、④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报告(仅限汽油车辆);⑤安装GPS(或北斗等全球定位系统)证明材料、⑥电子铅封证明材料、⑦视频监控设备证明材料;⑥自有车辆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书、⑦车辆交强险;
(2)驾驶员和押运员:投标人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有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16 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