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西部铁建城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珠海西部铁建城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珠海西部铁建城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西部铁建城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 采购人:珠海西部铁建城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全面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提升公司应对纠纷、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后期运营稳定有序,我司计划正式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法律纠纷处理、合同拟定审核等各项事务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现需启动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工作。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协助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2)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起草或修改甲方有关招标文件、合同和法律文书。
(4)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5)根据需要,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6)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相关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在甲方项目进程的每一重要环节,提前介入,了解项目进度并就甲方把控项目进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甲方达到最短时间内推动项目进程的目的。
(7)甲方各部门如有紧急法律事务,可直接与乙方联系,及时解决法律事务。
(8)代为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
(9)代理甲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民事纠纷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等。
(10)办理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11)销售签约的法律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
珠海铁建城项目:珠海金湾区双湖路西侧,金渠路南侧,金城路北侧,番怡南路东侧。
珠海未来城项目:珠海斗门区锦湖路西侧,平华大道南侧,腾福路北侧,云湖路东侧。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按期办理年审手续。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3个房地产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业绩,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和拟派出的团队人员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无利益冲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人员要求:组建不少于两人的固定律师团队;团队负责人为律所合伙人,具备房地产相关业务五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团队成员具备房地产相关业务三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全体人员持有有效且完成年审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所属单位与参选律所一致。需提供人员汇总表、简历表、律师执业证书、业绩等材料。
(5)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且近三年内未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不存在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存档。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9日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