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区城北工业园及高铁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招标编号:CR22G-JAWSGW-WZ-2026-09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吉安市吉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吉安市吉州区城北工业园及高铁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吉州区城北工业园及高铁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位置位于吉州区城北工业园区及高铁片区,包括21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项目的排水管总长度约24.91公里,其中新建管径为DN200-DN1000的污水管道约为19.69公里,新建管径为DN200-DN1600的雨水水管道约为5.22公里,本工程中标价为95029001.76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78天,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15日。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沥青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相关授权函或销售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一份。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23-2025年)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成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配合比检验报告即可),至少1份。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3年(2023-2025年)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2023-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3-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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