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编 号:ZT17‑JCZX‑2026‑119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简称:交通枢纽项目)电梯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为续建项目:工程位于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机场航站楼以北,项目工期为562日历天。工程内容为:总用地面积49346.42平方米(一期用地)。交通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11141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724平方米(新建82985平米,既有2273.9平米):地下100845平方米(已完成土建施工);交通中心,由地下两层建筑、地面广场及配套建筑组成。地上设置16 栋枢纽配套建筑,包含枢纽配套展示中心、枢纽配套非机动车服务中心、枢纽配套装备中心、枢纽配套服务中心、枢纽配套游客服务。地下一层南侧为社会车停车场、北侧为枢纽配套功能;地下二层主要为社会车停车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三、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电梯D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集成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可供应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和能力,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以确保物资质量稳定、交货及时,满足招标人需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对账单或发票);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①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②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③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④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⑤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⑥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⑦不在国家铁路局公布“黑名单”限制期的;⑧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供应商信用评价不良行为限制期的;⑨投标材料不在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限制期的;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8月8日10时00分‑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


解读建议

本项目为包头立体综合交通枢纽续建项目电梯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主体可为电梯生产厂家或集成代理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需要提供连续两年审计报告。生产厂家投标不受业绩约束,代理商需要准备2023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信用核查维度较多,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铁及铁建警示名录均会核验,关联企业禁止同一包件同时投标,标书售卖截止8月13日10点,需要提前整理全套资质信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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