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沙科创中心芯新产业园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南沙科创中心芯新产业园三期EPC项目电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七局南沙科创中心芯新产业园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本项目EPC项目经理部,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满足公开招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坐落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万泰路东北侧、红莲路东南侧保税港制造业园区;占地约6.7万㎡,规划总建筑面积22.2万㎡,计容面积20.01万㎡,总建设投资约14.5亿元。
建筑包含多栋高标准厂房、动力厂房、研发综合楼、员工宿舍、公寓及配套商业,配套地下车库,建筑高度15m~60m不等。
2.2 招标相关说明
电梯物资明细、各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执行一包一投规则;采购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遵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电梯投标单位完整资质条件
1.主体资质:国内独立法人电梯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电梯生产或销售。
2.特种设备资质: 厂家需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本项目专项授权;自身无安装资质的,须配套具备对应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建筑资质、安许证的第三方安装单位,安装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证。
3.生产能力:厂家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对应电梯量产供货能力。
4.财务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提供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企业提供存续期财务报表,资金可覆盖项目履约。
5.质量体系:厂家/代理品牌持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近一年具备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电梯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不低于现行国标。
6.业绩要求:2023年6月至今,投标人或品牌原厂提供3份同类厂房/产业园重点项目电梯供货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材料。
7.品牌限定:投标电梯仅限三菱、奥的斯、日立、通力、蒂升、迅达六个品牌。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段
起始:2026年7月2日 10:00
截止:2026年7月7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