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自动扶梯、直梯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中国铁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自动扶梯、直梯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廊坊东站项目已由2301-131000-89-01-44886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廊坊市京廊城际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现对自动扶梯、直梯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廊坊东站北停车场:用地面积14929.2㎡,建筑面积31793.18㎡(地上8635.54㎡、地下23157.64㎡),含交通综合楼、辅助用房、地下车库等;
南停车场:用地面积12018.8㎡;
连通工程:建筑面积6827.5㎡(架空2883.5㎡),经七路/经七东路通道长廊3944㎡;
市政配套:道路总长5414米,含绿柳路等7条道路及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A/B/C/D匝道总长3193.7米。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自动扶梯、直梯
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一包一投。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2.1 营业范围:境内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厂家/代理商,代理商须持厂家授权。
4.2.2 许可和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足够生产供应能力。
4.2.3 生产能力:附生产线数量、日产能、产品规格及检测材料证明。
4.2.4 财务能力:厂家注册资本≥1亿元,代理商≥500万元;一般纳税人,提供2023-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报表)。
4.2.5 质量保证:提供CMA/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质量合格报告至少一份。
4.2.6 供货业绩: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份供货业绩(近三年三项大中型重点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2025年1月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4.2.7 履约信用:近三年无履约诉讼及违法记录;无停业、财产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业限制处罚期及中国铁建警示/行贿人黑名单;提供近1年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及信用中国失信截图。
4.2.8 其他要求:
① 扶梯/直梯品牌限定:迅达、日立、三菱、通力(禁用上海三菱、西继迅达、巨人通力等);
② 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唯一授权函,厂家与销售公司/授权代理商不得同包件投标;
③ 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
④ 关联企业不得同包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5月16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