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多项目水泥柴油钢管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中国铁建十一局县道白杨线、十一局衢丽铁路、大桥局六横大桥、十六局温州市域铁路、中铁建设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柴油、水泥)等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6-45
1.招标条件
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法金线至冷水坑段)项目由武发改审〔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武义交通旅游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付。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法金线至冷水坑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衢丽铁路衢松段(Ⅱ标)项目由批文文号(浙发改项字〔2022〕246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衢松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付。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Ⅱ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钢栏杆进行公开招标。
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批文文号(浙发改项字〔2020〕108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付。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工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温州市域铁路S3线及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SG3标项目已由批文文号(浙发改项字〔2022〕567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付。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3线及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SG3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含区间)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Ⅲ标段项目由浙发改秘〔2023〕69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每期施工进度工程款。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含区间)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热镀锌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法金线至冷水坑段)为《武义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白洋产业新区、科技城、新材料产业园、装备制造业基地等产业基地紧密地联系起来,对于武义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含主线路基2.02km,涵洞276.14m/6道,隧道719m/1座(右线719m,左线717m),路线平面交叉3处(既有道路顺接2处、规划道路预留1处)以及全线2.72km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等。合同模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降造10.16%,中标金额2601.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89.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5828.6万元(含暂列金752.3万元)。总工期:合同工期30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工期28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6日。
2.1.2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QLTLQSDSGII标,正线全长24.208km,右线绕行线2.474km,杭衢上下行联络线总长9.888km。主要工程包括:路基长度5.792km/20段,占线路15.84%(含龙游站、上西线路所,路基土石方总填方量71.2万方,挖方量28.7万方);桥梁30.778km/22座,占线路84.16%(含64m钢桁梁1孔),设箱梁预制场2处(灵山港梁场762孔、衢江站制梁场135孔)、存梁场1处(上西线路所临时存梁场),承担897孔箱梁制、运、架(含III标54孔);无砟轨道2.3km。项目开工日期:2024/7/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5/31。
2.1.3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包括积峙桥(全长5486.391m,预制T梁+组合梁)、双屿门通航孔桥(486+1768+628,双塔单跨吊钢箱梁悬索桥)和青龙门通航孔桥(119+231+76+756+231+119,三塔双索面斜拉桥),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项目施工任务为青龙门东引 桥与青龙门通航孔桥中塔东侧部分 (含中塔) ,线路总长 2.841 公里。施工任务总造价约24.56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7月24日。
2.1.4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建设单位为瑞安市交建中心,工程采用公路里程,其主线工程范围桩号K15+057.913(含桥台)-K17+363.019(不含桥墩),长度2305.106m,设置2对平行匝道,设置瑞枫立交、瑞祥立交;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地面道路工程范围桩号K15+446.209-K17+363.019,长度1916.81m;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机电(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防雷接地及监控管道)、110千伏电力迁改土建管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声屏障、绿化、人行道、雨污水排水管、管线及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S3线瑞安段工程,建设单位为温州市铁投集团,工程采用铁路里程,桩号DK19+437.710(不含桥墩)-DK23+709.242(不含桥墩),长度4271.532m,设山岭隧道2座,设瑞祥站,包括车站及区间工程主体结构等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16.16亿元,我部承担8.9亿。
项目开工日期:2025/8/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9/8/1。
2.1.5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甬江路站、莫邪塘站、华家池站及相邻半个区间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
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现场散装水泥罐刷漆及使用。为保障施工质量,投标水泥品牌从南方、海螺、红狮、江山虎、万年青或相当于中选择。
4.2.2 钢栏杆(GLG-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三张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同类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注册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投标单位注册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
4.2.3柴油(CY-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09000认证等。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2025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 柴油(CY-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2025年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 热镀锌钢管(GG-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自行申请。
解读建议
本项目为物资招标公告,建议投标人重点自查相关资质、专职人员配置与应急预案。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限制,须在规定时间前于平台完成报名,并核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务必预留物流时间、避免压线。投标保证金门槛虽不高,仍建议提前确认资金渠道与保函办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