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矿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矿粉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需用的矿粉进行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ZTSSJ-GSWZ-2026-S435
本次招标采购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信息同步在“采购与招标网”、“铁建云链平台”发布。在“铁建云链”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采购内容
本次集中采购的物资、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S95 高炉矿渣微粉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经销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内控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及质量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 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报价人近 2 个会计年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2年亏损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24年以来)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同类材料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两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3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应商评价信誉评级不为E的范围内。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6月4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上午08时00分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