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建公司眉山高新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

发布时间:2026-06-25

眉山高新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山高新区铁路专用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简称:眉山专用线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山专用线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公司眉山专用线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专用线自眉山站站房对侧昆明端既有机待线位置引出,沿既有线西侧向南,上跨金象大道、醴泉河后折向西南,引入金园东路与成昆铁路之间的东坡场,线路长3.698km,其中区间线路长1.0km,东坡场内线路长 2.698km,东坡场场坪长3.12km,新建专用线 CK0+000 至 CK0+800 区段电化挂网,其余区段预留电化条件。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投标人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国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或供货经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物资供应相关类目;


(3)生产能力:可为生产厂家或正规经销商,所供产品可完整满足本工程全部技术需求;


(4)财务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记录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足额资金保障对应包件履约;


(5)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质量达到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检报告;


(6)供货业绩:提供2023-2025三年同类铁路、重点工程混凝土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核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近2年无自身履约纠纷诉讼,无合同诈骗相关违法记录;近两年未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产冻结、破产;不在行业主管部门投标处罚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铁建云链供应商评价无不合格记录;信用中国等平台无未解除失信、违法公示;服从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包件内法定代表人相同、存在母子/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同时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正规授权,生产厂家与自身授权代理商不得同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段:2026年6月26日8时00分至2026年7月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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