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用试验仪器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常用试验仪器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R1107XCL-KJ-2026-01
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辖单位的常用试验仪器设备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整体上市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辖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身为2012年注册成立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注册江苏无锡,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过持续的业务拓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集物资贸易、建筑施工、混凝土预制、仓储物流、新兴产业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建筑综合企业,下辖西安装配式建筑分公司、物流分公司2个产业分公司,进出口、西安、济南、重庆、华中、广州6个物资贸易分公司,设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4个区域经营事业部及市政工程事业部,注册资本金额2亿元,资产总额25.26亿元。
1.2采购内容
1.2.1常用试验设备仪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设备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一份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常用试验设备仪器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以最高标准为准),并须通过甲方质量验收。
(5)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设备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单位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