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五公司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基础设施改造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旺港大街等4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ZB‑2026‑0910‑013


一、招标条件

新建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旺港大街等4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旺港大街(沈胡路‑G304)翻建道路3984.2米,铺设雨水管线8063米,施划标线、新建路灯、增设护栏、栽植树木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

计划工期:355日历天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FBZB‑2026‑0910‑0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劳务施工资质、近五年有施工业绩并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信誉良好、非行业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本集团取得准入有效凭证,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02日9时00分在 铁建云链平台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壹仟元整),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否则后期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售后不退。

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仅接受公对公转账或国家金融机构、平台出具的保函,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流标,情形恶劣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解读建议

本项目属于沈阳于洪区城中村基础设施EPC改造项目,政府投资,包含道路翻建、雨水管网、路灯护栏绿化等市政内容,工期355日历天。投标单位需要对应劳务资质、近五年同类业绩,同时持有中铁十一局集团有效准入凭证,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单位不能参与。标书费1000元仅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保证金2万元可转账或保函,投标人原因造成流标存在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需在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报名,截止时间9月2日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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