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产业园一期项目制药厂房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新疆维吾尔药业国际产业园一期制药厂房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包件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产业园一期项目资金已落实,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制药厂房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开展公开招标。招标工作遵循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分包管理规定执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
2.2 工程概况:项目包含多栋生产厂房、配套站房、库房、地下泵房、连廊、外网道路围墙等单体,涵盖建筑装饰、钢结构、水电暖通、消防、10KV电力、室外管网等全套施工内容,全部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2.3 分包范围:包件一包含联合厂房、锅炉房、甲类库、环保污水处理设施、开闭所、地下泵房、门卫、连廊共10个单体的钢筋、混凝土、砌体全工序劳务施工,含配套辅材作业、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4 工期及质保:施工总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保修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件资料齐全;
2.业绩(评审加分项非强制):2024年6月1日起近3年内同类劳务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信誉: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不在行政部门限制投标期内;无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公示记录,需打印信用查询资料加盖公章;
4.财务:流动资金充足,具备履约资金保障;
5.禁投条款:列入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不合格/警示/黑名单企业直接废标,已中标或签约的取消资格、合同无效;
四、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1日 10:00 至 2026年7月6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