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华润电厂地块农业示范园区工程(EPC)项目经理部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华润电厂地块农业示范园区工程(EPC)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ZB-2026-0521-016


一、招标条件


新建华润电厂地块农业示范园区工程(EPC)项目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299.33平方米,约合150.45亩,总计容建筑面积130126.3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29926.36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规划设置停车位243个,充电桩49个,同步配套建设园区给排水、供配电、园区道路、广告设施、污水处理、园区围墙等全部基础设施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劳务作业。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共计划分1个包件,包件编号:FBZB-2026-0521-01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对应劳务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任务;企业商业信誉优良,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取得中铁十一局集团有效准入凭证,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项目流动资金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施工履约需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所有投标单位仅限参与本项目1个包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2日9时至2026年5月27日9时前完成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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