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汤山车辆段轨道工程项目轨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汤山车辆段轨道工程项目轨道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汤山车辆段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部组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轨道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1号线四期自汉阳站至白沙洲,是支撑城市东西向垂江发展的重要轴线。线路起于汉阳站(不含),主要沿四新大道、规划道路,新武金堤路敷设,连接汉阳火车站、四新城市副中心及武昌白沙洲片区,止于11号线三期工程起点江安路站(不含)。线路全长16.2km,全地下敷设方式。设站6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5座。续建汤山车辆段。车辆段选址汤山车辆段位于汉阳大道、孟家铺立交、三环线所围地块内。选址地块呈南北布置,长约1260m,宽约360m。总用地面积约为24.16公顷。主要工程数量:汤山车辆段铺轨9.98km,(其中:库内道床5.872 km,库外道床5.336km), 60kg/m-9#单开道岔1组,50kg/m-7#单开道岔26组,50kg/m-7#5m间距交叉渡线道岔3组,道砟15707立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有砟道床铺设、道岔铺设、无砟道床铺设、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等。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本次招标范围: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汤山车辆段轨道工程。

(二)工作内容: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汤山车辆段轨道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汤山车辆段内出入场线、试车线、练兵线、咽喉区、库区等区域的全部道床、平过道、铺轨、铺道岔、铺交渡等(除立柱式检查坑整体道床施工))全部工序劳务分包作业。本包件招标控制价为含税金额578.25万元,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2.3.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2.3.5《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公司经管〔2019〕207号);

2.3.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③具有相应的实际在场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对应专业有效证件)等;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施工能力:施工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

6.施工业绩:投标人具提供2021年至今工程承包业绩(若有“省优”及以上奖项业绩请列举)相关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5年-202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分包商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纳税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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